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发布时间:2015-06-29浏览次数:379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上海高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高校食品安全隐患,根据《201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15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现将2015年上海高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各高校要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责,把食品安全纳入校园安全整体管理体系,统筹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全面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要加强与所在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校监督指导,全力对接食药监部门专项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能力。加快学生食堂技防建设,重点做好关键部位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食品卫生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食堂操作间和原料仓库等重要区域电子门禁系统等安全技防建设。学校要对进校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企业加强监督与引导,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社会企业参与学校服务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社会餐饮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
二、从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完善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修订《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提高食品安全督查队伍的代表性、专业性。加大高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春、秋两季食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督查暗访工作。各高校要完善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建立和规范食品安全自查档案,特别是要加强对分校区、老旧校区以及校内超市、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区域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晨检、食品留样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以及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全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上海高校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测与分析预警功能。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正式启动高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现高校主副食品团体采购全过程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工作实际,推动高校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印发学校食堂分级管理、食堂技防建设、食堂安全应急处置等标准规范。全面推动高校学生食堂“6T”标准化管理规范建设,把学生食堂“6T”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认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强高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年度培训大纲,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高校食品安全上岗培训,并建立健全相应培训档案。各高校要对接市教委和食药监部门培训工作要求,把健全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作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政府和有关行业组织举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集中培训应不少于40小时。结合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质量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鼓励学校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设立“食堂开放日”、完善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等措施,提高大学生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约谈制度,试行高校食品安全年度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预警机制,开展高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研究。加大主副食品团体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上海高校冷链物流基地食品安全与质量源头控制作用。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印发《上海高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对规程》,全面提高高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会同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等管理部门,创新高校校园周边乱设摊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园O2O供餐模式及安全风险评估研究。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