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中心(所):
根据9月12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第14号台风“灿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今年第14号台风“灿都”(超强台风级)正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9月12日起市区风力将持续增强到阵风10级以上,并有阵雨或雷雨天气。强降水主要集中于9月13~14日,本市将普遍出现大暴雨。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相关会议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21]8号),请各部门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应急响应,压实各项责任
上海中心气象台于9月12日10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18时更新为台风黄色预警,市防汛指挥部已启动全市防汛防台三级响应。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台风防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防汛防台的工作预案,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把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障校园平稳运行。
二、严密细致排查,坚决消除隐患
1、认真加强部门安全自查
请各部门认真进行防汛防台的自查,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尤其要关闭办公室、会议室门窗,注意实验室设备的用电安全。在低楼层的人员,房间内的电器插座、开关等应移装在离地1米以上的安全地方。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2、切实做好积水防范措施
重点关注开学期间校内重要活动场地、人员密集场所、师生集中区域、校内主干道和地下空间及以往积水严重地区的积水隐患排查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配电间、实验室、危险品仓库、泵站等重点部位的管理,设置挡水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加强清理屋顶平台、下水井和杂草落叶,确保排水畅通。
3、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
对高处广告牌、空调外机、太阳能设施、避雷设施、立体绿化、外立面、停车棚等室外(屋顶)设施,以及行道树、花坛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 。
【友情提醒】:台风期间,车辆尽量不要停靠在树下,避免被倒伏行道树压损的风险。
4、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督促施工方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塔吊、工棚、脚手架、配电和居住场所的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尽快处理建筑垃圾及堆物。台风期间,及时组织停工、设施加固和施工人员的转移安置。
5、高度重视人员避险工作
特别是做好在校师生、值守干部员工、校内施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提醒和安全防范。台风期间尽量避免出行,提前作好相应准备,如寝室关好门窗, 阳台不要放置易坠物品等。
三、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应急值守
1、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互通,实时掌握气象和台风动态。
2、如发现水情、灾情,请立刻联系值班人员。
防汛防台工作组物业值班通讯录
防汛防台后勤值班联系人手机:王卫春13601800840 (水电维修科-防汛报修)
刘世敏18918955468 (总务管理科-防汛物资)
3、如遇重大险情,请迅速报告校总值班室、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
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周强峰(组长) 18918134592
刘 强(副组长)13764508304
校总值班室电话: 5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