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中心(所):
根据《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类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沪气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本市自6月1日起进入汛期,针对今年汛期“降水总量略多,影响台风强度偏强,对流性天气强度偏强,沿江沿海潮位偏高”的特点,请各部门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意识,按照防汛防台的工作预案,全面部署,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2、请各部门在6月12日周五前进行一次防汛防台的自查,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尤其是要加强办公室门窗、实验室设备的用电安全及校园的宣传标语牌、空调外机、避雷设施等高空构筑物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配电间、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地下建筑、泵站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切实做好积水防范工作。
4、在楼内底层的人员,房间内的电器插座、开关等应移装在离地1米以上的安全地方。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5、防汛防台抢险人员在台风、汛期要保持通讯通畅,接到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通知后,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到位。
6、如发现险情、灾情,请立刻报告,并通知校总值班室、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
水电维修科24小时值班电话:51322303(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51322304(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
校总值班室电话: 51322022
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人: 周强峰(组长) 18918134592
冯 蛟(副组长)13636388327
校防汛抗台工作小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