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实验室化学试剂废瓶接收地点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发布时间:2018-07-06浏览次数:187

各实验室:

为保障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营造安全校园氛围,经过协调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现将实验室化学试剂废瓶接收地点由原临时处理点更改至校危险品仓库(后勤楼西侧,废液回收点旁边)。

日常工作日集中接收时间为每周一、周四,请各实验室配合支持,如需送贮实验室化学试剂废瓶,请电话联系总务管理服务科陶永康老师,联系方式:5132230618918152170),期间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送贮亦请电话联系。暑假期间集中接收时间为每周一,各实验室如需送贮实验室化学试剂废瓶,请电话联系物业管理办公室51322482(黄勇 13818517839)。再次重申实验室化学试剂废瓶废液处理要求,请各实验室规范处理。

一、废瓶处理:

1、试剂废瓶中的废液务必根据其性质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按废液规定处理。倾倒干净后盖紧瓶盖,以免伤害到后续清洁人员。

2、预处理结束,在确保瓶内无残留后,进行分类、封箱、标识(在箱子上粘贴废弃试剂瓶明细标签),由各实验室负责送贮至试剂废瓶集中处理点,请务必堆放整齐

3、处理点仅处理试剂废瓶,请勿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实验垃圾。

注:以下几种情况的不予回收处理

1、未预处理或瓶内有残留物、残液的。

2、未有效分类、标识不清的。

3、剧毒物品、爆炸性、生物污染、放射性等危险试剂瓶。

4、未装箱或未粘贴明细标签,不符合规范与要求的废弃试剂瓶。

废弃化学试剂瓶明细标签

部门

楼号/房间号

化学废弃物名称

产废试剂人签名

实验室

负责人

送贮时间







二、 废液处理要求如下:

1、废液桶上贴好统一标签,并请做好详细标记,包括:废液内容请用中文填写)、来源实验室联系方式教师信息),填写清晰,不漏项。

2、废液桶的盖子盖好,确保不泄漏,以免伤害到后续处理人员。

如接收过程中发现标签填写漏项不清晰或桶盖漏液者不予受理。

三、报废试剂处理要求如下:

实验室报废试剂请填写下表(示例)

试剂名称

品种分类

试剂包装

数量

例(氢氧化钠)

固体粉末

塑料瓶

1

附件:报废试剂清单表

将统计好报废试剂表格通过OA发送至保卫处翁骏涛邮箱,并电话51322005联系后续处理事宜(报废试剂中可能有剧毒、腐蚀、放射性根据实际情况需与处理公司沟通协商处理)。

  

  

附件 报废试剂清单.doc

  

  

后勤保障处 科技处保卫处
2018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