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成立后勤保障处和基建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次数:471

 
 
 
 
上中医办字〔2015〕40号               签发人:徐建光
 
 

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成立
后勤保障处和基建处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经研究决定整合校政处和后勤中心资源,成立后勤保障处和基建处。同时,撤销校政处和后勤中心。
后勤保障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后勤保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后勤保障各项经费的预算、计划、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校园后勤社会化服务企业准入标准的起草, 组织开展后勤服务性企业的质量评估工作;
四、代表学校与服务单位(乙方)签订服务合同并监控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五、负责学校电气线路、供水(生活水、饮用水)、供气系统、锅炉热水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应急抢修;
六、负责学校保洁、绿化、宿管及爱卫会工作;
七、负责防汛抗台工作;
八、负责学校水电零配件、门窗、课桌椅、宿舍床柜等维修工作;
九、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十一、根据教学计划任务,负责教室运行保障;
十二、负责车队管理,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十三、负责学校节能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红十字会和校门诊部工作;
十五、负责后勤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负责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三、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调研、起草、制定和实施;
四、按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学校基本建设修缮项目库并组织立项、申报和实施;
五、负责制定学校年度修缮计划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年度基本建设任务,组织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交接,抓好工程安全、投资控制和工程进度;
六、负责年度内各部门上报的零星修缮项目的审核和实施;
七、负责学校预算内下达的修缮工程等各项经费的集中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基建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5年12月30日